-
Tobu Department Store
Notes Concerning Internet Use -
网络使用须知
使用“TOBU-Dept-WiFi”(Free-Wi-Fi)上网的顾客请注意以下事项。
- 如因本功能之提供而导致顾客蒙受损害,我方概不负责,敬请见谅。
- 下列行为一律禁止。
(1) 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有其可能之行为。
(2) 侵犯他人财产、隐私权或肖像权或有其可能之行为。
(3) 不当歧视、诽谤中伤或污辱他人,助长对他人的不当歧视或损害其名誉、信用之行为。
(4) 有关诈骗、儿童买春卖春、非法买卖存款帐户与移动电话等犯罪之行为或极可能有关之行为。
(5) 发送或显示相当于猥亵、儿童色情或儿童虐待的图片、视频、语音或文章等之行为,抑或销售、发送或显示收录该内容的媒介物之行为,抑或显示或发送会令人联想到该销售广告之行为。
(6) 有关毒品犯罪、管制药品等滥用之行为或极可能有关之行为,抑或进行未核准医药品等广告之行为。
(7) 未登记经营贷款业务而进行金融借贷广告之行为。
(8) 开设或劝诱传销之行为。
(9) 非法改写或删除储存在他人设备中的信息之行为。
(10) 假冒他人使用本服务之行为。
(11) 发送或登载病毒等有害电脑程序之行为。
(12) 擅自对他人发送广告、宣传或劝诱的电子邮件,抑或发送在社会一般观念上会使他人感到厌恶或有其可能的电子邮件之行为。
(13) 影响他人设备或网络连线服务设备的使用、运营或有其可能之行为。
(14) 使他人进行非法赌博或劝诱他人参加非法赌博之行为。
(15) 承揽、仲介或引诱(含委托他人进行)违法行为(指转让枪械等、非法制造爆炸物、提供儿童色情、伪造文书、杀人或恐吓等。本栏以下同义。)之行为。
(16) 发送杀人现场图片等残忍信息、杀害或虐待动物的图片等信息以及其他在社会一般观念上会使他人感到极为厌恶的信息之行为。
(17) 发送色情内容、暴力内容、交友网站相关信息以及其他有碍青少年健全发展的信息之行为。
(18) 引诱或劝诱他人自杀或介绍极可能对第三者造成危害的自杀手段等之行为。
(19) 对符合前述各项中任何一种符号粘贴链接之行为。
(20) 助长他人登载有关犯罪或违法行为的信息或极可能有关的信息等行为,以及不当诽谤中伤或污辱他人或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信息之行为。
(21) 未获本人同意而擅自收集个人信息之行为。
(22) 在未确保安全性的线路或服务器等环境中取得个人信息之行为。
(23) 其他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或侵犯他人权利之行为。
-
随着使用者使用本服务,本公司从使用者取得的个人信息仅用于以下目的。
- 提供本服务。
- 在必要时与使用者联系。
- 改善本服务质量以利使用者方便。
本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已登载于本公司网页。
-
“网络使用须知”以日文制定,其他语言版本仅供参照之用。
两者间有出入时,以日文内容优先。
请先同意上述“网络使用须知”,完成使用者注册后再使用本服务。
安全性须知
- 本服务为方便各位顾客使用,未采取需要事先在无线网络电子产品进行设定的WEP加密等安全性措施。进行需要安全性的通信时,建议您使用虚拟私人网络(VPN)或收费的公共无线网络服务。